侨报网11月16日报道,美国众多媒体在报道“中远釜山”号货轮撞上旧金山奥克兰大桥并造成严重漏油、污染事件的同时,还声称,肇事船只“属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目前被租借至韩国韩进船务公司使用”。
但中远集团11月9日在其网站发表声明称:“中远集团(包括各下属成员单位),并非此船舶的船东、船舶管理人、经营人和船舶租赁人(包括光租和期租等)”。
中远航运股价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薛俊东也证实了声明中所说的内容。他说,无论是出事的船,还是船上的船员,都不属于中远集团,也不是中远集团租给韩进公司的。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5日也澄清,该船与中远集团及其子公司没有任何隶属的经营关系。
他并表示,中国已要求美方确保中方船员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随后,香港皇石公司(RegalStone)发言人达雷尔·威尔逊14日证实,出事的“中远釜山”号属于该公司。
据了解,“中远釜山”号原属一家德国公司,原名“韩进开罗”号,自出厂后一直由韩国韩进海运公司租借使用。
韩进公司与中远集团合作密切,考虑到中远的市场和影响,该船去年12月被改名为“中远釜山”号,对此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也予了证实。
今年10月这艘船又被出售给了一家名为协同海运(SynergyMaritime)的希腊公司,注册船东为皇石公司,目前注册地是香港。
虽然“中远釜山”号的船主皇石公司被加利福尼亚州指名为此次事故的责任方,但威尔逊在声明中表示,这种指名与“事故是谁的错无关”,他说:“事故是谁的错显然由调查的官员决定,我们对此事件负责仅仅是因为我们是船主罢了。”
他强调,这里所谓的“责任方”是法律上的说法,指的是应主动为清洁后事以及公开回应负责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