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侨报网编译萧牧6月26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周四裁定,美国人有受宪法保护的权力在他们的家里持有自卫用途的枪支,这是美国历史上大法官们就枪支管制问题做出的首次重大
声明。
据美联社报道,高法以5比4的票数推翻了哥伦比亚特区历时32年之久的手枪禁令,认为该禁令与第二修正案的持枪权相矛盾。这个决定甚至比布什政府希望达到的目的更进了一步,但是对其他武器禁止条例不会构成影响。
自1791年第二修正案通过以来,法院未对之做出最后的诠释,修正案说,“一个纪律良好的国民自卫队,如果出于安全的需要,人们拥有武器的权力是不应被侵犯的。”
大法官们最根本的分歧是,修正案是否保护个人的持枪权,不管这个权利是否与国家防卫的任务有关。
代表多数意见的大法官 Antonin Scalia
说,个人拥有枪支的权力一直受到支持,无论在修正案通过之前还是之后,宪法没有允许“绝对禁止在家中持有和使用手枪”。
最高法院还推翻了华盛顿的关于枪枝要配备扳击锁或者拆卸开的要求,但是对枪支执照则予以保留。
Scalia 说,他注意到手枪是美国人自卫较多使用的武器,因为可以一手持枪指着窃贼,一手拨电话报警。
白宫对高院的裁决表现克制,白宫发言人 Tony Fratto 说,“我们很高兴最高法院确定第二修正案保护美国人拥有枪支的权利。”
Scalia 说,周四的裁决不应该对其他禁止武器的条例引起歧义,重罪犯人或者精神病人不得拥有武器,一些敏感地方如学校和政府大楼不得持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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