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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疾病与伤害的边缘 中国底层性工作者生存现状

2010年07月26日 16:39     来源:侨报     作者:张扬【  

 

逢难无处求生

对于政府缺乏对性工作者的人身保护的说法,一位受访者田敏认为,这只是片面之词,很多时候是她们不想也不敢主动寻求保护。

在“从业”三年多的时间里,田敏已经几次遭遇敲诈、绑架和抢劫。“我一直忍着,如果报警,就算抓到人,我损失更大”。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对卖淫嫖娼可处以10至15日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田敏说:“这个数字够我做两个月的了。”

来自中国多个研究者和NGO的调查显示:性工作者的生命安全正受到暴力威胁。比如红尘网——一个专门关注边缘女性的网站,2005年,网站管理员、性工作者瑶瑶在深圳遇害。从2007年至今,该网站收集到的性工作者被杀死、强奸的案例已超过200起。

“对于她们,首先是谋生、吃饭,然后才是小心不要被打被杀。预防艾滋病、性病,那都是更靠后的事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性学家潘绥铭介绍,近年北京未破命案中,40%的被害者是性工作者。

与一些在夜总会、星级饭店“从业”的高级性工作者相比,更为低端的站街女身上几乎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伤疤。

“我们抓住过几个站街女,她们身上伤痕累累,连屁股上都被烟头烫过。”一位此前在北京南三环洋桥附近执勤的治安队员说。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博士后赵军在对近百名女性性工作者进行访谈后发现,很多人都有在从业过程中遭到抢劫后虐待的经历,其中曾在深圳轰动一时的典型案例是,两名“小姐”在出台时遭遇抢劫,脸上被刺青“妓女一号”。

赵军说,与普通的杀人案不同,这类案件往往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加上与“小姐”接触人群的不特定性和流动性,嫌疑目标很难锁定。抢劫、绑架“小姐”案件的侦破难度虽然稍低一些,但这类案件报案率低,“隐案”多,“犯罪黑数”高是主要特点。

赵军透露,只要是“小姐”被害,警方对报案的“小姐”很少处罚。即便是老板报案,也很少受到处罚。

不过方芳并不这样认为,“警察如果解救你了,以后就会盯上你,一有严打行动,第一个先找你。除非夜总会的老板有后台,关系能罩得住,才不会经常被骚扰。有时候防他们(警察)比防贼难多了”。

有大陆媒体曾报道,在广东东莞,一些伤害性工作者的人不是一般社会人员,而是当地治安员。

“这些人就得狠狠地打!”一位治安队员说。据说因为上级下了死命令,要从严整治东莞运河一带的站街女。一位记者更是目击了他们毒打“小姐”的一幕。“你们这种贱人,”4个治安员用警棍狠狠抽一个自称阿红的女孩,“我就打你了,有本事跳河去?!”

“下水”后担心家人知道 常被噩梦吓醒

当记者问及为何要出来干这个时,方芳看了看记者,并低头叹气道:“在农村,重男轻女观念非常严重。就因为生了两个女娃娃,丈夫逼我说,如果挣不下一套二层小楼,就要离婚。我干过服务员,卖过衣服,可一个月也就挣几百块钱,咋盖房子?”

后来一个老乡介绍,北京人多,地方大,有很多机会挣大钱。于是她跟着老乡来到南三环洋桥一个所谓的“美容美发店”。方芳说,之前谁能知道,这里就是一个“卖身”的场所。

“一开始也很排斥,看到来这里的人都很恶心。倒是这里的老板‘挺好’,干与不干都是自愿。但为了生计,为了挽救婚姻和孩子,还是‘下水’了。”方芳说,“尽管后来攒够了盖房子的钱,但丈夫还是跑了”。在采访中,每次提及丈夫,她都会骂上一句:“他会不得好死。”

据她介绍,从家里出来直到现在,近七年时间没有回去过,而她对父母的说法是:“一直在美容院做‘美容美发’”。

记者向方芳探询,如果家人哪一天来北京知道她干这个,是否有过担心。她说,“不可能,我不让他们来北京,不会知道的”。

不过,她的目光迟疑了一会儿后,又反问记者,“你说真的会知道吗?父亲会伤心死的”。她告诉记者,刚入行的那一年,因怕家人知道,常常被噩梦吓醒,现在已经好多了。

“第一次”,感觉像被强暴了一辈子

喜欢化浓妆的方芳,习惯了昼夜颠倒的生活规律,看上去比真实年龄还要大不少。“我们常向客人谎称自己只有25岁,但是个人就能看出这是假话,于是大家哈哈一笑,‘各干各的事’。从来没有人真正关心你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对很多顾客来说,找你就是为享乐的……”

方芳说她很爱钱,“常规状况下”,她平均每天可以接待2个客人。在三里屯,通常的行情是“出台价”300至500元(人民币,下同),遇到老外可能会多一些,除去给公司上缴的钱,她每天差不多可以挣500元左右。而她的一些老乡,有的年轻漂亮的在星级饭店做,每天只接一个客人,收入可以轻松达到上千元。

被记者问及第一次“工作”的感触时,方芳刚刚舒展的表情立即紧张起来。她点了一支烟说,“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很胖,要跟我玩性虐待(SM)游戏。我说我不会,那人一开始只是嘴上骂几句,看我有些挣扎,于是变本加厉,将整个身体都压上来了。那天晚上,这个男人给了500元,感觉像被强暴了一辈子”。

她努力仰着头看天花板,试图将眼眶里溢出的泪水收回去,但还是流了下来。方芳说,干了这么多年,遇到这样的事太多了。有的客人比较尊重人,而那些喝过酒的、素质差的人,以为扔下几个钱,“小姐”就成了他们的性工具,想干什么就干。

方芳说,“人就一条命,怎么过都是过,死了就完了。我没有钱就没有自己的生活,没有钱想做什么都不可以……”

记者曾问及一些受访者,“下水”前后对人、对生命有了怎样不同的认识?

几名受访者给出的答案颇为相近:“我现在看到男人就恶心,都是好色之徒。做小姐就是在糟践自己,下辈子打死也不做了。感觉有愧父母、有愧家人。不过,性工作者也是人,为什么政府不能把他们当人看,在受到伤害与歧视的时候,为何不能给予点保护?”

(编辑: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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