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使家庭成员尽到照护义务,赡养质量也常不如人意。来自社科院的一份《融入社区健康服务的中国农村老年人照护服务研究》显示,传统家庭照护标准低,专业性差。在农村的农忙季节,家人对老人的照顾容易被疏忽或中断,身边无子女的老人更易被忽略,甚至一些子女在身边的老人还遭遇弃养。
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执行主任费立鹏曾透露,农村老人自杀率高于城市老人5倍,农村自杀人数比例占我国自杀人数的90%。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会长李宝库曾在一个公开会议上透露:“中国农村老人的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倍到五倍。在湖北京山地区,甚至出现了自杀屋、自杀洞。相当一部分老人因为患病,不愿拖累子女,选择老屋或荒坡、树林、河沟,安静地自我了结。”
拮据的社会化:七成依赖家人
家庭照顾的缺位,以及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社会的支持和介入变得必要而紧迫。而赡养成本的提高,又令家庭不堪重负。
上述《融入社区健康服务的中国农村老年人照护服务研究》显示,高龄老人不仅需要问安式照料,即经常性探望,还需要生活照料、康复保健方面的服务。对于老人的照顾者来说,长年照护失能老人也容易产生身心的压力和慢性疲惫,他们则需要一种替换性的服务,或是日托服务。根据国际经验,失能老人中还有相当部分需要入住机构,入住机构率普遍在3%-5%。而相较于中国老人的养老金水平,这些服务无疑都显得昂贵。
按照护理标准,机构收住完全不能自理的卧床老人,与护理员的配备是2:1,基本不能自理的老人与护理员的配备是4:1。据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根据有关调研粗略计算,人员工资加上护理院住所的设施设备、材料、老人餐饭等等,每月仅成本在1200元以上。在一线大城市,收费则更加高昂。前述月坛街道敬老院严格坚持非盈利准则运营,老人每月的平均收费也在2600元左右。这已经超出了绝大部分老人的支付能力。
在广大农村地区,没有社会养老金的老人更高达90%。正是由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的缺漏,据北京大学和中国老龄科研中心2006年对全国上万名高龄老人跟踪调查,69.9%的老人主要经济来源依靠子女及孙子女。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学者孙炳耀表示,养老服务的需求,正是随着平均寿命的增长才出现,但“我们对养老制度的设计,还在最基本的物质生活方面,而对照顾服务这一块没有考虑。” 鉴于养老机构的紧缺现状和收费偏高,加之居家赡养的传统思维,不少老人仍执着于居家养老。但针对居家养老的入门服务,也不便宜。
政府能否成为养老最后一道防线?
不过,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的王振耀并不认为中国所面临的问题是人们常说的“未富先老”。“中国人均GDP跨过3000美元大关,已经是中等收入国家了。”在王振耀看来,国家的富裕,应该反哺这部分老年国民,增加社会福利投入。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闫青春也表示,在市场、第三部门都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政府作为最后一道防线,要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不少学者认为,在中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对社会福利政策定位不明,既无法以“福利国家”的姿态提供民众无力支付的社会服务,又缺乏刺激社会化供应的政策手段。
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在于对养老服务缺口缺乏科学的测算。孙炳耀担心,尽管在老龄化的压力及社会各界的推动之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最终“挤”入十二五,但由于相关测算的缺失,也只能是一份原则性的规划。
(编辑:赵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