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项目比赛场地设施
举重比赛须在举重台上进行。举重台可用木料、塑胶或其它坚固的材料制成。台面不得涂以润滑的涂料。台子4平方米,高8~15厘米,台面四周须涂5厘米宽的颜色鲜明的彩色边线。
举重比赛的裁判系统需要3个白灯、3个红灯和1个蜂鸣器。比赛临场裁判员3名,分别是左侧裁判员、右侧裁判员和中间裁判员。3名裁判员手里各控制1个白灯和1个红灯。裁决时,从3个不同的角度判定。3个白灯为成功;3个红灯为失败。如2白1红或2红1白,那就要少数服从多数,前者仍为成功,后者为失败。放下杠铃是在两个以上的裁判员发出信号以后才可以进行的。举重比赛的上场试举顺序较复杂,通常都是用电脑来排定的,既迅速又准确。
举重项目竞赛规则要点
(1)运动员在赛前2小时称量体重,称量体重的时间为1小时;
(2)比赛时,先进行抓举,休息10分钟再进行挺举;
(3)运动员抓举、挺举的试举次数均为3次;
(4)上场顺序是根据运动员所要的重量、事先抽签顺序和举过的次数来排定的。试举时所要重量轻的先举。如果第一次试举重量相同,签号小的先举。如果第2、3次试举重量相同,试举次数少的先举。如果试举次数也一样,则上次先举的仍先举;
(5)比赛场上的杠铃重量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每次试举成功后,必须增加1公斤的倍数;
(6)奥运会比赛是以抓举和挺举之和的总成绩来确定名次的。如总成绩相同,体重轻的名次列前。如体重又一样,那么先完成总成绩的名次列前,不允许并列名次;
(7)运动员的试举时间规定为1分钟。从点到运动员名字或场上加重员加重结束,以两项结束的时间为准开始计时。如某个运动员连续试举则为2分钟。在此时间内杠铃没有提过膝部即判为失败。
(编辑:张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