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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杂谈] 军方不能搞国内监听
http://www.usqiaobao.com  2007-10-17 00:39:25   作者: 循斯  来源: 侨报


  侨报10月17日花旗杂谈】美国民权联盟(ACLU)14日说,新获得的文件显示,五角大楼从“911”以来曾未获法院批准就秘密发出455封“国安信”给因特网的服务提供商、金融机构和信贷报告机构,索取包括平民在内的财务信息。该联盟发言人说,五角大楼和联邦调查局合作,绕开法律规范,“可能已经秘密地非法进行监听,超越了国会所授予的权力” 。

  《纽约时报》14日也报道说,ACLU获得的文件显示军方运用联邦调查局收集一些记录的活动,在开始之时是纯属军方调查范围的,但是军方在辩护时说那些“国安信”是用来调查军方人员和承包商的。民权联盟认为国防部似乎在某些情况之下鼓励收集非军事人员的资料。媒体报道,军方通常还禁止接到“国安信”的机构透露它们收到该信。这种行为自然引起人们的怀疑。

  这种行为反映着一种很特别的变化:五角大楼的传统规章规定军方不搞国内执法活动,现在军方却秘密收集国内信息,而且未受监督。这是引起民权团体和国会议员关切的主要原因。

  切尼副总统曾说这方式是用来调查“可能的恐怖主义或间谍活动”的。 

  当然,军方担忧承包商突然得到大量金钱可能涉及不法,这问题也不能忽视,但应依法行事。问题是军方不能自己搞国内监听或搜集秘密信息。国会议员反对军方搞国内执法,并不错。

  首先军方并没有国内执法的训练,介入国内执法还会混淆执法责任的问题;其次无论是谁,行使权力就应该受到监督,军方推开法院自行靠“国安信”监听国内,是危险的。 

  行政部门有些人借着反恐“战争”搞浑了一些界线和法律规矩。美国民权联盟就是为了保卫民权,尤其是在战争时期保护民权而设置的。揭露非法问题也是对民权的一种保卫方式。

*侨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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