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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的最后一天是万圣节,俗称“鬼节”。源自古代欧洲的万圣节距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160余年前,万圣节随大批爱尔兰人移民传入美国。随着社会进步,万圣节的意义如今已发生很大的变化。万圣节在美国成了狂欢夜,小孩子穿上奇装异服,提着南瓜灯笼,装神弄鬼地挨家挨户讨糖吃,不给糖的就会被捉弄。
提到万圣节,不少中国人对各式鬼怪面具、南瓜灯等道具如数家珍。近年来洋节日在大陆盛行,万圣节期间,各路中文媒体都铺天盖地地报道“Halloween”这个词的来源、万圣节的习俗和庆祝方式。
中国也有一个类似万圣节的“鬼节”——盂兰节。但一讲到盂兰节,不少中国人会义正词严地指出,这是中国人“迷信、落后和愚昧”的体现。盂兰节期间,鲜见海内外中文媒体报道其缘由、习俗和庆祝方式。如今盂兰节已被中国人淡忘,仅有佛教信徒在这一天举行供佛敬僧和超度亡灵的活动。
实际上,盂兰节不只是中国佛教徒的节日,更是集宗教、道德、人性和法治于一体的中国民间传统节日。
盂兰节源于佛教典故“目莲救母”:目莲的父亲积善得道后,目莲的母亲不知其丈夫已得道,认为吃斋拜佛无法挽回丈夫的性命,于是大开杀戒每天杀鸡宰鸭,目莲的母亲死后被打入地狱。目莲是释迦牟尼的徒弟,修到开天眼时,看见母亲在地狱变成饿鬼,心痛不已,于是运用法力将饭菜拿给母亲吃,可饭菜一到母亲嘴边即化为火焰。最后,目莲打入鬼门关,试图把母亲救出地狱,其正与牛头马面苦斗时,代表慈悲的观世音出面解难,并决定每年7月14日晚打开鬼门关,放出所有鬼魂到人间接受祭奉。
一个故事,在不同人的口中有不同的表述,在不同人的眼中是不同的故事。“目莲救母”是盂兰节的起源,属于宗教范畴,目莲的孝心属于道德范畴,而目莲运用法力送食物给母亲,观音决定每年7月14日晚打开鬼门关,让所有鬼魂都有资格到人间接受亲人奉祭,既属于人性范畴,也属于法治范畴,体现了“众生平等”的内涵。
在以“神权、政权、族权”为基础的封建社会,“天、地、君、亲、师”是巩固当权者所定下的种种法律标准、道德观念以及社会秩序的金科玉律,宗教则是控制安抚人民最重要的精神力量。封建社会时期,信仰和祭祀在约束人的思想行为方面虽有一定的作用,但严重混淆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有特权的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无权势的人没有人格尊严,没有权利和权益保障。当民众尚未有“人人平等”意识,受到委屈或遭冤枉时就把所有希望寄托于出现一位刚直不阿、不畏强权的清官来挽救他们。佛教用了一种在现代人眼中属于迷信的做法,带出了“人人平等”的崇高法治精神。
法律面前的平等就是保障公民有平等的机会与权利。“目莲救母”故事中,观音没有因目莲是释迦牟尼佛的徒弟而让他的母亲享受特权,说明奉公守法的人有权享受平等的待遇,触犯法律的人都要受到制裁。
现今不少国家把欧美的律制视为经典,有不少中国人叫嚷着照搬欧美的法律。其实,欧美的法律皆源自基督教教义。中国佛教、道教的教义也有不少这方面的阐述,可作为法律的借鉴,盂兰节只是其中之一。
(作者系美东华人社团联合总会执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