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1月17日社论】一槌定生死,高雄市长选举官司11月16日下午二审宣判,民进党人陈菊反败为胜,保住市长宝座,令蓝绿士气顿易。
这场高雄市长选举官司,对蓝营与绿营的含义是大不一样的。民进党是守,国民党是攻。如今身为执政党的民进党在无论“中央”、地方,统治基础都极其脆弱,乃至南部基本盘出现选情不稳之焦虑,就连高雄这个南部最重要票仓也因陈菊一审被判当选无效,有丢失之虞。于是,党内从陈水扁以降,都把这场选举官司拉高到政权保卫战的规格对待,此番更高层倾力而出,坐镇高雄。
陈菊最终有惊无险地获胜,不仅延续了个人政治生命,也暂时稳住了民进党阵脚,宛如对士气低迷已久的绿营注入一针强心针。如果民进党操盘得宜,乘胜追击,发挥“母鸡带小鸡”效应,不无机会扭转选情惨绿的明年“立委”与“总统”选举。
反观蓝营,宣判前信心十足,认为有八成以上稳赢胜算,声称二审未提新事证,“没有输的理由”,结果却失望地发现“最不可能发生的情况发生了”。由此,国民党在南部苦苦经营的“大选”选局遭遇重挫,好不容易从一审判胜诉累积起来的高昂士气再跌落谷底,丧失了借助此案拉抬明年两大选举选情的一个机会。
当然,蓝营摆出了非赢不可的态势,却未必代表此次输不起。毕竟,民进党中央因施政不利的困顿、北台湾板块蓝化、中台湾吃紧的局面,眼下都没有大的改变。黄俊英败诉,只能说是绿营维持了平盘。
若逆向思考,就选举策略看,“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对国民党2008年选战反成激励,“短空长多”。依据两次审判决结果迥异,蓝营还可诉求司法不公,打“悲情牌”,从而激起危机意识,呼吁泛蓝大团结,转化成对马英九的强大支持票,“扳回一城”。
对官司输赢结果,相信蓝营早已沙盘推演,有不同因应版本。不过,能否完成“失高雄却得台湾”大操盘,其能力却是疑问。
从陈菊当选起,政治黑手介入司法的传闻就一直不断。起初,这场选举官司连许多绿营人士都不讳言“陈菊翻盘胜诉机会很小”,赌盘出现一面倒情形,但陈水扁却说“不会让高雄市民投第二次票”,并果真最后逆转。蓝营除了讥讽其“料事如神”,批评民进党再一次玩弄了司法制度,留下更多的是“不解、惋惜、失望”之无奈。
固然,蓝营尊重司法判决,平息扰攘的争议,是一种成熟的民主政治风范,能还高雄市民正常生活空间,避免再耗费社会成本,免遭绿营“输不起”的攻击。但此次判决之隐患,却可能使蓝营今后持续陷入类似被动。
二审法官认定陈菊阵营召开“走路工事件”记者会以求胜选,的确妨害黄俊英名誉,却不处罚这种抹黑诽谤行径。这变相鼓励他人有样学样,扭曲选举风气,伤害台湾所谓民主政治。但有“选举党”之称的民进党,这可谓如鱼得水,其手段令蓝营胆寒。于国民党,可就两难了。王金平在判决结果出来后说,这项判决对未来选举风气,应该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相信未来的候选人一定会较严谨展开选举活动。但很大的可能是,这仅仅是蓝营的一厢情愿,台湾的选风会向不良的方向恶化。
岛内观察家早已指出,民进党操纵司法机构为选举工具,使所谓两党竞争的民主政治只剩下一个空壳。马英九若继续维持自身格调,面对民进党今后可能的“司法黑招”,以所谓的“君子风度”、“司法情结”来应对,就将会举步维艰,弄不好就会步高雄市长选举案后尘,被“特别费”案二审定罪,彻底剥夺参选资格,或者当选后因“有罪之身”被判无效。
如果要效仿绿营玩选举花招,论功力,国民党又是远远不及,且可能得不偿失,变成“邯郸学步”——绿营的阴毒招数已为众多岛内民众不齿和厌倦,蓝营再使出不当竞选手段,岂不是彻底玩残了台湾的“民主政治”,招致选民以脚投票?
对民主不死心,用选票讨公道,看得出马英九已作好了绿营再度耍出“选举奥步”的心理准备,但他却只能呼吁所有爱台湾民众用选票制裁民进党,还黄俊英、高雄市民及台湾一个公道。
这样的诉求未免苍白——蓝营经历了连宋2004年搭档被外界看好却落选,至今拿“3·19”那两颗影响选举的子弹没辙,对陈水扁无计可施。缺乏主动进取的魄力缺乏危机处理的能力,更缺乏出奇制胜的功力,一直是蓝营的致命伤,在是次高雄市长选举官司中再一次显现。在未来又能有多大起色?依然是一个大的问号。
只有大赢才有胜选可能,蓝营已对明年选情作出了如此研判,但面对毫无顾忌且无所不用其极的对手,大赢是不是一种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