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2月26日四合院评论】中国财政部与商务部近日联合宣布,将在山东、河南、四川率先试行
“家电下乡”,三省农民购买专为农村市场生产的限价家电产品,可从财政机构申领到家电价格13%的补贴——据说送家电下乡这项政策是为扩大农村消费。
北京当局还细致地要求,生产限价家电的企业必须竞标产生,而且保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允许将城市淘汰和落后的产品倾销农村。
这对农村居民和中国过剩的家电制造业来说,绝对是一份的“大红包”。
多年来,中国广大农村潜在的消费动能一直令经济学家浮想联翩。中国国家统计局为此进行过测算:农村人口每增长1元消费支出,将对整个国民经济带来2元的消费需求;农村人口对任何家电产品的普及多增加1%,就可增加238万台(件)消费需求。
一般认为,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农业部此前预计,中国农民今年人均年收入有望突破4000元人民币)和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使城市消费习惯被农村逐渐接受,这次“家电下乡”如在中国全面展开,预计会掀起农村家电消费的一波高潮。
中国当局过去出台过一系列政策,也为农民增加收入作出过诸多努力。但农村消费的增加依然不明显,并不在于家电产品不“下乡”,而是消费信心不足:
其一、社会保系不健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压力巨大。去年即有政协委员表示,一个大学生4年的花销,相当于一位农民20年到30年的收入;而如果家里有人生了重病,因无完善的医保体系,等待这个农村家庭的极有可能是负债累累;
其二,中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城市落后不少。官方调查数据显示,中国一半农户用不上自来水,绝大多数农村未建有线电视,无线信号又差,农村电网沉旧落后,农村电价比城市高出一半,且常电压不足。农民享用家电产品的基础条件似不完善。
此外,对照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今年前11月的CPI数据就会发现,农村物价上涨速度明显高于城市,这也会对农民的消费信心造成相当的影响。
由此可见,要想真正激活农村消费,关键在于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句话:价格补贴仅是权宜之计,并非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