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新闻中心 奥运 娱乐 移民 华教 专栏 订报 文化中心 自贴图片
时事评论 体育 阅读 留学 养生 论坛 视频 分类广告 自贴文章
分析一切 专题 科技 归国 理财 博客 爆料 网上调查 数字报纸
 
侨报社论 四合院 花旗杂谈 周末视点 时评
您的位置: 首页>>时事评论>>焦点 > 正文

[时评] 大陆个税起征点宜采灵活机制
http://www.usqiaobao.com  2007-12-28 01:20:52   作者: 江西 杨涛  来源: 侨报

  近来有关大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修改引起各方关注,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起征点提高至2000元(人民币,下同)/月。

  尽管各方均认同应提高个税起征点,但针对以多少金额为起征点还存在争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任克礼更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月。

  个人所得税是一种调节税,对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多余的部份进行征收, 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通过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

  任克礼算了一笔账:明年大陆人均消费支出约为1800元/月,2009年将超过2000元/月,那么2000元/月的标准到了2009年还得调整。因此, 他认为一次性规定3000元/月为宜。

  笔者并不认为这是治本之策。一方面,目前物价有结构性上涨转向通货膨胀的趋势,11月份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达6.9%,比上月涨0.4%。1至10月累计,CPI同比上涨4.4%。这就说明2000元/月的起征点能否管明年是一个问题, 3000元/月的起征点能否管2009年仍是一个问题。就像2005年底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月上调到1600元/月, 当时人们认为高了,事实上它只管了两年。另一方面, 如此频繁地修改法律,法律的尊严何在?

  可行的方法是采取灵活机制,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中,规定最低起征点,而后授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今后根据具体情形来对个税起征点进行调整的权力。

  首先须规定只能向上调整,不能向下调整。基于中国物价实际逐年上涨, 居民收入逐渐提高的趋势,个税起征点不宜向下调整。如此以保证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消费,能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如果确实需要向下调整, 只应通过修改法律来进行。

  其次,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权力应当授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而不宜授权给国务院或部委。在世界各国,“税收法定”是一项基本原则,征税从来都是一个国家的头等大事,必须由人民的代表机构公开决策。

  再次,调整起征点的建议权可以授予国务院、人大代表及公民团体,以平衡各种社会关系。行政机构掌握的信息最全,而人民代表和公民团体最能代表基层民众的切身利益。在一个法治社会, 每个利益主体都有表达利益诉求的权利。

  笔者认为,只有采取一种灵活调整个税起征点的机制,通过授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具体情形调整, 才能在保持法律的稳定性下, 应对形势的变化, 兼顾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 同时又具有民意基础,还更具有合法性。

  (作者系江西赣州市检察院检察官)

 
*侨报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相关链接]
   
 
读者纠错   查看文章评论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
  
 
  即时新闻
·埃及谴责暗杀事件
·普京谴责恐怖袭击事件
·美税款返将延迟至2月
·美国人口新年3亿315万
·希拉里一家三口拉选票
·国际油价、金价大涨
·韩克隆猪获成功
·科学家寻找制药线索
·驻伊美军抓获嫌疑人
·驻伊美军打死11人
  时事评论
·老鼠戏猫的危险因素
·中国通该“通”什么
·奥巴马不是肯尼迪
·朗讯案揭洋腐败中国化
·认真应对全球粮价暴涨
·个税起征点宜灵活
·次贷危机 余波未了
·全聚德动了谁的烤鸭?
·希拉里爱荷华州领先
·论谢长廷的两岸经贸思路
·台湾人才求职大陆趋热
·从反台独看中美关系
  专题
·"特别费案"马英九无罪
·日本首相福田访华
·孙道临病逝 享年86岁
·中国人出游形象丑陋吗
·频拒签,美国游不便捷
·旧金山:一切皆有可能
·44%中国游客首选纽约
·大旱!长江珠江行船难
·洛城抢食蛋糕喜忧参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