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月10日四合院评论】大陆新华社8日援引国务院办公厅的公告表示,塑料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源,自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卖家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因事关亿万民生,“限塑令”一出,即引来海内外舆论热议。决策层以此经济手段控制“白色污染”,在八月北京奥运期间构建一个清洁环境,值得鼓掌称赞。
大陆塑料袋满地乱飞的现状或许还不能因此而得到根本改变——此举的意义不在区区几角人民币,而是以“污染者自付”为原则承担环保责任,在于唤醒中国民众长期以来缺失的环保意识,让人们体会到应为环境污染付出相应代价。
因此外界也认为,“限塑令”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效果,毕竟公众在掏钱买购物袋的一瞬间,对于国民的环保责任会有不同的感应。
白色污染在中国似乎正日趋严重。权威机构统计,中国每天买菜要用掉10亿个塑料袋,其它各种塑料袋的用量每天在20亿个以上。印第安酋长西雅图一个多世纪以前就发出警告:“如果你弄脏了自己的环境,总有一天会窒息在你所丢弃的垃圾之中。”
其实限制或禁止购物袋也不乏先例,旧金山市议会去年3月即曾通过禁止超市、药店等零售商使用塑料袋的法案,规定只能向顾客提供纸袋、布袋或生物可降解塑料袋。
不过大陆这次借鉴外部经验的政令,或许不容易落实:除了消费者早已形成的习惯难以短期改变外,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本身以追求利益为归依,在消费者至上的理念下,为了在同业竞争中胜出,商家会千方百计地予以规避,难得环保之初衷。
而从消费者角度来讲,政府还应考虑到这种政策对民生便利性的影响。否则,当代用品不能实现这种便利时,消费者无非会选择付钱继续制造“白色污染”。
因此,政府还应鼓励尽快开发替代产品,并应出台相应法规让生产企业负责回收利用、承担更多的责任,而不是将成本转移到已受物价上涨之苦的消费者身上。
环保与污染之间的冲突在当下中国是最困难的问题之一。至于各地对中央政府的指令这一次会否充耳不闻,似乎就是另一个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