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
在好莱坞永远显得是那么卓尔不群,他散发着盖过汤姆·克鲁斯的男性魅力,他的演技好到无话可说,他是好莱坞最复杂的一位巨星。我们可以说他是杰克·尼克尔森+汤姆·克鲁斯的混合体,因为他兼有两人的长处,英俊潇洒的外表下是他令人折服的出众演技。他敢于尝试众多富有挑战性的角色,即使是一部好莱坞商业大片,他也可以在最大的限度中,发挥自己的演技实力,无怪乎他的每一次表演都是那样令人难以忘怀。
一、童年在流浪中度过
约翰尼·德普1963年6月9日出生在美国肯特基州,他们全家后来迁居到了佛罗里达州,德普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是在佛罗里达度过的。他们家族是美国本土的游牧民族,德普的家境也不是很好,他需要经常逃学打工来贴补家用,他什么工作都干过,正是年少时这段艰苦的经历,造就了他日后复杂多变的浪子气质。德普在15岁时,他父母离异,无人约束的德普一度自甘堕落染上了毒瘾,后来他又迷上了摇滚乐,而且还自己组建了一个乐队,向往走上音乐巨星之路。
1983年,已经是一名摇滚歌手的德普前往洛山矶发展,好莱坞就在洛山矶,来到了这里,想要和电影不发生关系都难。德普在这一年也成家了,他和化妆师安妮共接连理,安妮为德普介绍认识了当时已经小有名气的尼古拉斯·凯奇。凯奇发现德普身上具有一股迷人的演员气质,盛情邀请他也加入演艺圈,劝他尝试一下表演之路。此时的德普在摇滚歌手的发展道路上也是举步维艰,也算是迫于生计,德普抱着玩票和赚外快的心情走上了表演之路。
1984年,约翰尼·德普出演了电影《猛鬼街》》(A Nightmare on Elm
Street),这是他的银幕处女作,可他在这之后并没有一炮而红,随后几年他都是在一些电影中出演小角色。直到1988年,德普才因为在电视剧集《龙虎少年队》中的精彩表演,获得了观众的肯定,德普也第一次享受到了成名的滋味,也第一次体会到了“明星”这个头衔所能给他带来的巨大财富。
二、确立自己的表演风格

约翰尼·德普虽然靠着一套电视剧走红,但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大明星,因为在电影方面,他还是没有任何建树。德普和同时期的瑞凡·菲尼克斯、马特·狄龙、尼古拉斯·凯奇他们在气质上大相径庭,德普早年颠沛的生活、摇滚歌手的出身,成就了他一身桀骜不逊的气质,叛逆是他的个性、无拘无束是他生活方式。他更像是一匹野马,有着非同一般的实力,但是没几个人懂得怎样去驾驭他。
约翰尼·德普有着过人出众的演技,但是他暴烈的脾气,让普通导演根本吃不消,所以他必须碰上一个完全了解他心意的导演才可以。
鬼才导演蒂姆·波顿此时找上了约翰尼·德普,邀请他出演自己的新作《剪刀手爱德华》,这是一部富有童话色彩的科幻影片,讲述了一个机器人在与普通人生活的感人故事。简单来看,这部电影不具备能获取高票房和好口碑的潜力,可是德普完全迷上了导演蒂姆·波顿的电影风格,德普是演戏要看自己是否喜欢这个剧本,《剪刀手爱德华》非常和他的胃口,两人遂一拍即合,一对影坛黄金搭档就此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