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侨报观点 | 新闻中心 | 专题 | 奥运 | 移民 | 归国 | 养生 | 阅读 | 博客 | 社区 | 自贴图片 | 文化中心
分析一切 | 数字报纸 | 时评 | 体育 | 华教 | 留学 | 娱乐 | 理财 | 图片 | 论坛 | 自贴文章 | 分类广告
  首页 即时 焦点 美国 大陆 台湾 港澳 环球 财经 华人 社区 专稿 专栏 访谈 图片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美国 > 正文

或遭总统布什否决 众院通过新窃听法案
http://www.usqiaobao.com  2008-03-14 22:37:23   作者:  来源: 侨报网

  众议院14日通过一项新的窃听法案,该法案没有给予通信公司因协助窃听而免受起诉的权利,因此可能遭到总统布什的否决。

  综合美联社、法新社消息,由民主党人占多数的众议院当天以213票支持、197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这项法案,并递交参议院对其进行投票。

  此前一日,众议院举行极为罕见的秘密会议,讨论反恐窃听法案,这是25年来,众议院首次举行秘密会议讨论法案。与此同时,众议院与白宫相互僵持不下的局面继续深化。

  在共和党的要求下,民主党领袖同意召开这次秘密会议,讨论布什总统反对的此一法案。在会议开始以前,众议院的安全人员奉命封锁会场,并且在会场进行扫瞄以检查有无窃听设备。一般认为,这是众议院第五次举行诸如此类的秘密会议。

  迄今,美国已有约40起诉讼案指控电信公司在参与政府窃听项目时违反隐私法,这些诉讼案一并被交给加利福尼亚的一名联邦法官处理。但布什政府一直以国家秘密特权为由,阻止这名法官审查有关窃听项目的政府秘密档案。众议院通过的窃听法案规定,这名联邦法官可以私下审查政府秘密档案,以判定电信公司在配合窃听项目的工作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另据法新社报道,布什称,法案得不到共和党同意,因为法案会令到执法人员在进行监听之后有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因而令到执法人员可能失去一些有关恐怖分子威胁的重要情报,亦会令一些国家机密曝光。

  布什政府去年以“反恐”需要为由提出《保护美国法》,作为对1978年《对外情报检查法》的更新和补充。该法案规定,政府不需要经过对外情报检查特别法庭批准,便可窃听和检查境内居民的国际通信,以及美国境内设备转接的国际电话和电子邮件。去年8月,在白宫压力下,国会通过了《保护美国法》,但有效期仅为半年。此后,白宫敦促国会在今年2月《保护美国法》失效前批准其成为永久性法案,并授予通信公司豁免权。

  (编辑:徐奇)

本文来源于"侨报网",转载请以链接形式注明出处 www.usqiaobao.com
[相关链接]
即时新闻
·拉萨“三•一四”事件 遇难者增至10人
·或遭总统布什否决 众院通过新窃听法案
·马拉多纳确定缺席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
·美国制造零件出问题 澳大利亚停飞数千架小飞机
·奥运学生票预赛5元决赛10元 不接个人预订
  时事评论
·保守派“支持”希拉里?
·自己的考卷,请让别人打分
·“富国俱乐部”外的中国心态
·达尔富尔背后的公关战
·
·为什么费拉罗引起争议?
·圆梦大飞机亟需体制创新
·恐袭未遂,仍须警惕
·评谢长廷再次亮明的两岸政策
·“傍两会”与民主政治
·希拉里的“阳关三叠”
·“奥巴马革命”意味着什么?
  专题
密州初选 奥巴马胜出
 
·2008年中国“两会”
·台湾大选
·薛乃印新西兰首次过堂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