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日工行H股收盘价5.97港元/股计算,高盛集团在工行上获得的回报超4.5倍,共计赚取超100亿美元。但高盛集团并非孤单的例子,其他外资金融
机构也享受到了丰厚回报,这尚不包括投资在非上市银行上的盈利以及在投资过程中获得的认购期权、优先购买权等潜在的价值。
以昨日收盘价计算,汇丰银行持股19%交通银行,浮盈107.78亿美元,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5.32倍;花期银行持股3.78%浦发银行,浮盈6.07亿
美元,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9.06倍;恒生银行持股12.78%兴业银行,浮盈29.8亿美元,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14.33倍;瑞银集团持股1.33%
中国银行,浮盈12.36亿美元,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2.47倍;苏格兰国家银行持股8.25%中国银行,浮盈76.67亿美元,也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
2.47倍;高盛持股4.93%工商银行,浮盈100.28亿美元,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3.88倍;国际金融公司持股3.2%兴业银行,浮盈7.46亿美
元,约是其当初投资额的14.34倍。
专家观点 :“忽视社会责任将失去长期效益”
复旦大学金融学教授孙立坚表示,也对这次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在内的一部分企业在地震中的表现感到“纳闷”。他认为这些企业,尤其是外资金融机构、房地产行业是中国改革开放中获利最大的两大集团,他们得到的好处最大,但是拿出的数额相对于他们的利益有些“说不过去”。
在孙教授看来,这些企业表现出的是“西方个人主义的商业行为”,他们不理解亚洲人民在患难的时候所表现的共存的关系,不太理解亚洲的商业文化。对于这些企业,虽然短期利益损失较少,但在百姓看来,它们忽视了社会责任感,因此将失去更多的长期效益。
此外孙教授还认为,这些企业的行为也为中国政府带来难题,因为政府给了它们很多政策上的优惠,按理说,它们也应该自愿地在政府和人民碰到危难的时候给予支持。但这些企业在这次地震中的表现,很难进一步在中国长期获利,进一步取得扶持。
但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意见,网名为“金笔头”的网友在某知名论坛上称,从经济学的一般定义来讲,它并不承认金融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履行与它经营宗旨相悖的社会责任。因为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的天性在于追求利润最大化,它的首要目标与责任是对广大股东负责,而不是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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