⑺去香港、澳门夫妻团聚(定居),须提交合法婚姻证明以及配偶在香港、澳门有永久居留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影印件);
⑻去香港、澳门照顾年老体弱、身边无人照顾的父母或无依无靠的老人,儿童投靠香港、澳门亲属,须提交与香港、澳门亲属关系及其在香港、澳门有永外居留资格的证明(即身份证影印件);
⑼去香港、澳门继承或处理产业,须提交产业状况和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⑽探望在香港、澳门的亲属,须提交亲属函件和身份证影印件,时间紧迫的,应尽可能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说明或证明;
⑾去香港、澳门会见台湾亲属,须提交亲属到达香港、澳门日期的确切证明。
三、申请出境者需随申请表递交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大一寸照片3张、出国的16岁以下的儿童可同携带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