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旅游是个切入口。”中央文明办一位负责人这样解释开展“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的初衷。
“少一些文明公约,多一些具体指导。”中国国际关系学院文化与传播系教授郭小聪认为,有关部门应对不文明行为分级,“离动物行为越近的越不可容忍”——随地吐痰,赤胸露膊,公共场所脱鞋袜,挖鼻子等都属此列。
次之,是不排队、加塞、恶语相向、上厕所不冲水等没有教养的行为。
再次之,是对国外文化不了解或者文化素质不高,如在教堂、寺庙里行为不慎,吃饭时猜拳行令。
对于“动物行为”和“无教养行为”应以明确的规则禁止,而基于对“国外文化不了解”而产生的行为,旅行社等相关机构应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
有些导游在旅行途中会告诫游客不要乱扔垃圾等“旅游注意事项”,“但老说客人会反感,认为旅行社歧视他们”,即便客人出现不文明行为,甚至打架,导游也只能劝,“客人可以向旅游局投诉我们,我们不能投诉客人。”在华夏国旅做过5年导游的李小姐说。
另外评论人士指出,“中国公民文明素质不高并不是作为一名游客的时候才表现出来,要提高的不是游客素质,而是全体国民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