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1月15日四合院评论】中国的文化产业似乎正走向繁荣。当局“推动文化大发展”,带来各项优惠措施的层出不穷;精明的资本立即看到政策指引下的市场潜力,庞大的资金纷纷投向这个新兴的产业;各大城市竞逐“创意”的结果是,建立了一大批创意产业基地……
“世界工厂供应世界的,不仅仅是物质产品,更多的应是文化创意产品”——号称融合了海内外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理论权威和产业精英的“ 2008
中国文化产业新年国际论坛”,近日在北京大学举行。这场盛会,学界希望找到中国文化的“出海”之路。
文化产业的发达与否首先是文化资源的比拼。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显然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传统的文化资源,需要在当代文化语境中重新阐释的“转换器”。
只有 230
多年历史的美国之所以能够将自己的文化推向全球、并被广为接受,就在于找到了这个“现代的转换”,进而形成核心竞争力。而近年来中国文化的流行像走马灯一样更替,虽能“应时代而变”,但何者才是中国文化的主流和经典却成问题。
当文化遭遇资本,有时的确可以化腐朽为神奇。近年来,经历了关门大吉、无人问津困境的“
中华老字号”,就找到了借力资本市场的路径。连日来,“全聚德”上市后一飞冲天的事实,更为这种模式树立了一个样板。
不过,资本往往会给中国文化产业刻上“策划”和“短期”的字眼。近年来靠炒作文化概念赚一笔就走的案例不胜枚举(典型如“视包装比质量更重要”的地产商)。
应当说,文化产业属于创意产业,它高度依赖创新意识和拥有此意识的人才。如果说文化资源是文化产业“量”的支持,那么创新则是文化产业“质”的源泉。
当低层次的复制、追求眼球的包装,消费主义伴随大众文化狂欢,中国社会似乎正迎来“娱乐至死”的年代,却无视美国批评家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一书的警告——如果文化生活被重新定义为娱乐的周而复始,文化灭亡的命运就在劫难逃。
当文化发展成为战略,资本的助力和政策的扶持逐步到位,中国文化的经济化、市场化、商业化更需回归文化本身。简言之,文化产业关键在于文化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