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既保护文物又保障私有产权,
是很多政府面临的难题。香港景贤里的例子非常典型,这个只有71年历史、在许多大陆人看来根本不算“古”的建筑,
自去年9月起引起香港媒体关注,至今总算尘埃落定——港府近日破天荒地以价值5亿港元(约0.64亿美元)的地皮置换景贤里, 从而既保证了业主的权益,
也留下了香港人的集体记忆。
景贤里建于1937年,位于香港岛湾仔司徒拔道。投建者是当年香港一代首富李宝椿的女儿李宝麟和她的丈夫岑日初。景贤里由一座楼高3层的中式宅第和周边配套建筑组成,是非常典型的南方建筑,
被业内专家认定为华南地区保存最好的岭南风格大宅。据说这个建筑糅合中西建筑风格,影视剧的导演多喜好此处,知名港产影片《京华春梦》即取景于此。
1977年,香港“话梅大王”邱子文用2400万港元(约307万美元)购入此宅。2007年初,邱的后代把景贤里卖给大陆的一位商人。此后,
新业主自去年9月起把部分瓦顶、窗框等拆除,引起当地媒体和居民强烈反弹。港府随后紧急补齐程序,把景贤里列为暂定古迹。
之后, 港府与业主取得联系,谈判的方案据传有多种, 其中就有“业主以象征式赔偿方式交出大宅”之项。但香港毕竟以市场经济著称,
因此对价难免。根据香港发展局近期公布的消息,业主许诺将景贤里的所有建筑,包括主建筑、花园和平台交给政府,而政府的对价就是一块面积大体与景贤里相当的地皮。这块地皮与景贤里西面相连,
这样也比较容易估价。
事实上,文物保护与私有产权的冲突问题不仅现于香港个案,在大陆此类案例也比较多。有媒体曾报道,
深圳市政协委员调研后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万世居”住满了租户,居民们的生活破坏了古迹的完整性。但由于该建筑物并非为政府所有, 因此保护很难落到实处。
香港的文物保护是否到位还有待观察, 但景贤里的破坏引起媒体关注,及至政府首次用换地方式解决文物产权问题, 是一个好的先例,值得借鉴。
(作者系旅居香港的大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