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一个月,
香港“艳照”事件从一个地区新闻上升到全球新闻,令人瞠目结舌。但事实上,
除了一些网友乐见裸照传播外,许多香港人担忧的却是法治状况是否受损。可喜的是,香港的媒体和民间力量一直起着监督作用,除了把一个事件中各个角色的功过清楚地展现出来,还让香港保持着争吵中的活力和平衡。
本月15日,香港律政司正式撤销对涉嫌传播陈冠希艳照的第一被告钟亦天“发布淫秽物品”的指控。随后,
钟被当庭释放。一个月前, 香港警方拘捕钟亦天时,在他的电脑內找到5张艳照。而此前一天,“艳照门”才出现于公众的视野。
从英皇公司报案到警方逮捕嫌疑人,香港执法机构的速度不可谓不快,
态度不可谓不坚决。但警方的“严打”不仅遭到媒体批评, 也引起市民的抵制。一些大学生甚至到警局抗议,称警方“选择性执法”。
何谓“选择性执法”?事实就是执法不公正的代称。一些香港市民认为,英皇一报案,警方就出动大量警力调查,甚至连警务处长都亲自督战。而香港名人的隐私曝光案近年来发生的频率并不低,并未见警察表现如此积极。这是“选择”之一。
选择之二是指,已被释放的钟亦天的刑事强制措施使用不当。香港《明报》的文章认为,
艳照案执法中出现矛盾:情节重,准保释;情节轻,禁保释。艳照共有三名港人被诉:29岁的无业男子钟亦天、23岁的计算机技术员史可隽和24岁的文员郭镇玮。史可隽涉嫌的罪名是“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名”,
郭镇玮涉嫌发放100张淫亵相片。前者获批以2万元(港币,下同)及3万元人事保释金取保候审,后者以1万元保释外出,被责令不准离开香港和交出旅游证件。而钟亦天只涉及到一张照片,顶多只涉及一项发放淫亵物品罪名。按香港的刑事定罪原则来看,钟的罪行上明显比史和郭轻,却不允许保释,被关押达8周,
还不能回家过年。
事实上,
选择性执法还不算离谱,从重从快内地似有先例。但是程序不能乱来,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而这个基本要求在香港却受到挑战, 这最令人担忧。
《明报》挑了4张网上流传的裸照和一张有连环图效果的照片,交到香港淫亵物品审裁处(淫审处)进行评级。5个工作日后,
该处的评级结果是:3张裸照被评为二级不雅,另一张有性爱场面和有连环图效果的照片,被评为三级淫秽。按香港的规定,
不雅不能定罪,而淫秽则要定罪。但到送交照片进行鉴定时,警方并没有将相关照片提交鉴定。因此, 许多人的疑问是,
警方凭什么可以拘押并起诉犯罪嫌疑人?难道仅凭经验吗?如果照片最终被鉴定为不雅, 那岂不是浪费司法资源,同时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
市民的疑问“不幸”击中要害。虽然钟亦天本人承认所发布的照片是淫秽的,
但鉴定的结果却仅仅是不雅。这也是钟的指控被撤销的原因。当天,香港警方就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在得知淫审处对照片评定为“不雅”而并非“淫秽”后,
警方马上与律政司讨论。而在淫审处中的评审员,对钟亦天的照片是否属于淫秽或不雅存在不同的意见。但是, 既然有了最终鉴定, 就要放人。
很有意思的是,香港警方虽然以评审员意见不同为自己找到“台阶”,但还是补充声明,“以后在拘捕某人发布淫秽照片前,要先请淫审处对照片进行评级,才可以提出指控”。
从疾风骤雨式的抓捕,民众和媒体的质疑,
再到钟亦天被释放,及至警方承诺按程序办事,这一切显示了香港的社会有自我修正的机制。但是,值得反思的是,传播不雅照片是惹人讨厌,但执法机构的急燥似乎害处更大。因此,
法治建设需要循序渐进, 需要慢工出细活。
(作者系居香港的大陆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