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阜阳。3年前导致当地12名婴儿死亡的有毒奶粉事件阴影刚散,近日又有新型的肠道病毒汹汹袭击——截至2日零时,阜阳市肠道病毒EV71感染病例已升至3321例。截至目前死亡人数为22人。
中国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海内外舆论对这部修订后的新法有着很高的期待,但官方会否依法公开信息?会否以“影响社会稳定”为由拒绝公布真相,会不会也选择“内紧外松”的策略?……现实的答案似乎难以乐观。
从各方信息的汇总可知,4月的阜阳,当地政府以“怕引起恐慌”的名义,用“仅有几例死亡”、“没有传染关系”等辟谣。因官方公布信息迟缓,既延误了疫情防治时机,又导致谣言与恐慌通过手机短信和网络迅速传播,社会陷入极度恐慌。
而在官方媒体的报道中,官方“迅速地行动”、“全面开展防控工作”、“开辟了绿色通道”。然而即便如此,阜阳的20多个孩子的生命一去就不回了,更多的孩子还挣扎在生命的边缘,在他们的亲人和家庭中,这样沉重的打击有谁关注?
但从2003
年的非典事件到哈尔滨停水危机,再到无锡的水污染,无数次的试错和教训早就普及了一个开放社会的基本常识:谣言止于公开,恐慌止于透明——信息不畅不仅是谣言和恐慌的温床,也是社会公义的绊脚石。
海内外舆论对此次阜阳事件中的官方反应方式和时效批评甚多,并认为“只有及时、权威、客观的信息公开才能给公众稳定和理性的预期”,显然是有道理的。
尽管大陆已有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机制和责任处罚机制,各级机构和官员如果瞒报能受到应有的惩罚,瞒报者会被依法摘掉乌纱帽、也会被追究责任,但就象阜阳事件这样的情况,算不算瞒报、该如何问责,似乎应该进一步细化。
另一方面,已突发流行性疾病而典型的公共卫生管理,并不容易象矿难、车祸、洪水等灾难事件那样容易作出判断,而是需要一定的化验、会诊、科研等流程,因抢时间公布信息而造成任何纰漏或误导公众,同样危害甚大。
时间就是生命。阜阳事件也为中国即将展开的公共卫生改革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