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5月29日花旗杂谈】移民执法机构5月12日突击搜捕艾奥瓦州农产处理公司,逮捕了389个无文件移民,其中大部人上周受审。审判过程非常特别:在滑铁卢设立了“临时法庭”,对被捕者展开每10个人一批的高速“批量审判”,只用了4天时间就审判完毕,260人以使用假文件就业的罪名每人判处5个月徒刑,2人刑期较短,8人以他罪判刑。北艾奥瓦区的联邦检察官达默莫斯兴高采烈地对媒体形容说,这次的刑事执法行动“惊人的成功”。
的确惊人。在此前,无文件移民是按照民事法违规来处置的;这次,则以联邦刑事罪的方式进行。但最惊人的是批量审判的粗率和速度。
就无文件移民违反民事法规定来看,边界巡逻队在边界附近捉到无文件的流动移民可以当场权衡,送到边界另一边去,这倒无可厚非。但既然控以罪行,就不同了。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未经“适当法律程序”不得任意把人扔进监狱,而且,任何罪行须由陪审团裁决。上周对于无文件移民的审判形同儿戏,既无适当法律程序,更无陪审。“批量审判”象市场上卖鸭子时的定价交易:任意挑选,每只10元。但审判人似乎不是卖鸭子。
不过美国历史上倒不乏这类“先例”。在1850年代,美国反移民情绪的对象是境内的澳大利亚裔,虽然那时尚未创造出“非法移民”这名词,但欲予以“刑罪化”的心绪则与今日雷同。于是人们就随便搞个“法庭”,把澳大利亚移民抓来扣个罪名,扔进了监狱。澳人虽遭歧视,幽默如故,他们把这种胡蹦乱跳的法庭和审判称作“袋鼠法庭”、“袋鼠审判”。以后美国法律学者就沿用这字眼来形容妄顾法律规范的任意审判。
一个半世纪过去了,袋鼠法庭和袋鼠审判却依然生机蓬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