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名娄姓女医生主动请缨赴灾区服务,但迟迟未得批准。于是她擅自前往灾区做医护志愿者。然而当其回到单位后,却被院方告之,因连续旷工3日违反劳动纪律,决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
(《重庆晚报》6月3日报道)
别拿爱心绑架纪律
作为医生,她有自身的职责要求,有劳动纪律的约束。因此,志愿者离开岗位去献爱心时,应事先安排好工作,征得单位同意。否则,献爱心的行动就可能得不偿失,变成“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这道理与警察擅自离开岗位去作志愿者,结果让社会秩序混乱;飞行员擅自离开岗位去作志愿者,结果破坏航空秩序一样。在某种程度上,如果有人在特别重要的岗位擅自脱离,造成重大损失,那不管是否去灾区充当志愿者,还可以构成渎职罪。
我不赞同拿献爱心绑架劳动纪律。否则,最终结果可能走向献爱心的反面。(江西 杨涛 检察官)
职业道德帽子勿乱扣
放到具体且特殊的语境下,看似同样的问题恐怕并不能仅因为符合相关规章,便完全被生搬和硬套。假如医护人员擅自离岗是为一己私事,并置患者于不顾的话,这样是有违职业道德的行为,当然应受惩处。然而,娄医生虽擅离岗位,但其行为的本质却有不同。
恰恰相反,娄医生非但没有徇私,而是在第一时间赶赴更需要医护人员的一线灾区,在余震不断、险境环绕的抗震前线为伤员提供了最及时的医疗救助服务。这又何尝不是在履行一位医护人员的职责,又何尝不是一名医护人员救死扶伤精神的伟大体现呢?
因此,这般重罚娄医生实属过分,那顶所谓“职业道德”的帽子,请不要胡乱扣在损私为公的人的头上。(南京 吴江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