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主张方式走向暴力却是法治社会的大敌。
【侨报7月3日中国时评】贵州省瓮安县群体暴力事件烧毁公安局和县政府大楼的事件尚未结束,上海又曝出一名男子持刀闯入警察局刺死6名警察、刺伤3警察和1位保安的惨剧;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西溪坪
街道办事处院内昨天再发生人为爆炸案,造成12人受伤……
这几桩暴力事件的发生不仅受到当局高度重视,也引起舆论更多关注。
进入21世纪,随着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分化、物价高涨、土地纠纷等矛盾纷纷显现,暴力冲突也日渐增多。舆论注意到,有些冲突事件正呈现出一种“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大量冲突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
除了瓮安县的暴力骚乱事件,在上海的袭警案和张家界的爆炸案,虽然都属个案,但是行凶者所采取的暴力方式应当引起警惕,并应从中发现是否有共同规律?藉此在网络上发表不满观感的人们为何会不去谴责暴力而去同情行凶者?
这种“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意见倾向是否能代表公正立场也值得怀疑。心理学曾有这样的研究“受迫害思维”——因曾遭受过不公正对待或认为自己受过不公正对待,长期积累下不满情绪,感觉自己是显在或潜在的被权力迫害者,于是有机会就借机宣泄。
这种情绪在大陆民间并不少见,网民留言常流露对遭遇伤害的政府机构和人员的嘲讽,或许角度不同,态度却很一致;在现实生活中,一起普通的小纠纷常被放大,特别是警察、城管等直接面对矛盾冲突的机构人员,经常成为围观人群发泄的对象。
有舆论认为,普通民众在公共权力面前是弱者,很多时候没有能力通过合法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民众权利很大程度上被政府权力所左右。虽然湖北、广州、上海等地政府机构组织“大接访”,集中受理民众上访,但这种权力主导权利的模式仍未改变。
不过,权利的主张方式走向暴力却是法治社会的大敌。为民众提供适合他们表达意见的社会机制的同时,更不能忽略那些盲目的非理性的发泄情绪走向泛滥。
互联网舆论同样是双刃剑——在合理民意表达越来越受关注之际,也应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高度预警非理性发泄情绪对冲突暴力化的负面影响。